Article 18

Amended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采取防粉尘和防噪音措施,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夜间施工的,应当于22时前停止施工,在重大活动或中考、高考期间,位于居民区、学校附近的施工工地,应当停止施工。

因城市应急消防、居民供排水、供电、供气等紧急情况并严重影响城市公共安全或严重影响民生情况下的紧急施工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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