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Chapter 1 总则Article 7In force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有利于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二)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三)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四)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五)实行有关科研单位、学校、推广机构、村级农业服务组织与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村专业协会、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六)讲求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