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禁止在西湖内从事经营性养殖活动。

为保持西湖水体质量和生态平衡,可以适量放养对水体质量、水生植物无损害的水生动物,禁止投入饵料喂养。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