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Repealed

国家资助、集体和个人集资建设的草原设施,应固定给有草原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由其负责管理维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偿平调、侵占和破坏草原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