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Amended

公园建设项目的施工,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备案的设计进行施工,不得任意改变。

公园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市或者区、县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