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Amended

广播电视事业实行统一规划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省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列入事业系列的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9,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