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Amended

广播电视台(站)的设立实行审批制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批准,取得有关证、照后,方可设立广播电视台(站)和制作、播放节目。

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对广播电视台(站)实行年检。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9,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