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鼓励国内外企业、教学、科研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高新区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科研机构,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咨询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6,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