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调停员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进行调停,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客观、公正、中立;

(二)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停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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