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Amended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维修场所、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配备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维修人员,取得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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