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

自治县自治机关根据经济发展需要,自主地管理和调整自治县所属企业、事业单位。

非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变更自治县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隶属于上级国家机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尊重自治县自治机关的自治权,遵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接受自治县自治机关的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8,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