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乡村林业条例/Chapter 2 林木、林地权属Article 5Repealed乡村林木的所有权以及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确认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全州按省的规定统一制发林权证作为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集体所有的林木和林地,个人及其他组织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报县(市)人民政府核发林权证书。Local Regulations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