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正常的管理、维修、养护和疏浚制度,经常保护排水设施完好畅通。

城市排水设施堵塞、渗漏时,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清掏、疏浚、修复。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