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工作规则/Chapter 6 关于处理常务委员会的其他重要日常工作Article 36Amended组织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将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必要时,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