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人员、车辆、船艇越过国界,应及时报告边防部队或者公安边防部门。

禁止收留、藏匿、安置非法越境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