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增设内设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增设机构的必要性;
(二)增设机构的名称、职责和规格;
(三)与业务相近的其他内设机构职责的划分;
(四)增设机构所需的编制。
撤销、合并内设机构或者调整内设机构职责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撤销、合并机构或者调整职责的理由;
(二)撤销、合并机构职责的消失、转移情况或者职责的调整情况;
(三)撤销、合并机构后或者职责调整后编制的调整。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