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Chapter 5 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县自治条例Article 79Amended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由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7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