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Repealed

港航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水路运输业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水路运输监督检查专用船舶、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便于识别的检查标志和警示灯。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