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Repealed

利用污水进行农田、菜田灌溉的,利用的污水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严禁在饮用水源、渔业养殖水域沤泡麻类,清洗药械、农药包装物等行为,防止水体污染。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