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村镇规划的编制、调整,负责村镇规划的监督实施;

(三)依法查处违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管理村镇规划建设档案;

(五)办理有关村镇规划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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