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

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产养殖区、海滨浴场、海滨沙滩内,不得进行可能污染环境、危及受保护物种生存、造成生态破坏的项目建设或者生产经营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