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禁止下列危害水上治安秩序的行为:

(一)扰乱码头、船舶等公共活动场所秩序;

(二)在水上贸易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三)利用船舶和水上活动场所吸毒贩毒、赌博、嫖娼卖淫或者容留嫖娼卖淫;

(四)利用船艇进行偷越国(边)境或者走私活动;

(五)其他危害水上治安秩序的行为。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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