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在本市水域内从事各项活动的船舶,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向水上公安部门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工作。

装卸和运载危险品的船舶发生泄漏、物品散失等重大事故时,在向主管机关报告的同时还应当立即向发生地的水上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减少危害。

水上公共场所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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