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Repealed

保税区内的企业、行政管理机构进口下列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一)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

(二)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备所需的物资、设备;

(三)保税区内行政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6,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