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狩猎场所的,由县级以上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