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Chapter 3 工程规划与建设Article 34Amended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的强制性要求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