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Repealed

鼓励、支持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技术水平和经验丰富的中医、中药人员开展师承教育。鼓励师承教育的具体办法,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中医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