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Article 7In force实施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非学历高等教育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各类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的设置标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