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Repealed

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可实施现场处罚。现场处罚的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

对拒不执行现场处罚决定的,扣押其销售的产品和有关工具,可变卖其销售的产品折抵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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