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人民防空教育应当纳入各级国防教育计划。

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的人民防空教育,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人民防空教育的指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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