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单位治安保卫组织及保卫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治安保卫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

(二)开展治安保卫工作宣传教育,调解和疏导单位内部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

(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本单位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侦查、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理工作;

(四)做好本单位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教育本单位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

(五)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

(六)向单位负责人、公安机关提出改进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与本单位有关的治安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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