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Repealed

本条例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用户设施,是指燃气计量装置和用户的燃气管道、阀门等。

(二)燃气设施,是指用于燃气生产、储存、输配和供应燃气的站点、中高压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燃气设施的改动,是指燃气设施的拆除、改造和迁移。

(三)燃气器具,是指使用燃气的炉灶、热水器、沸水器、取暖器、锅炉、空调器等器具。

(四)燃气供气站点,是指为用户供气的瓶组气化站、瓶装供应站、燃气车辆加气站、燃气储存充装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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