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Repealed

养老机构使用水、电、燃气、电话,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养老机构使用有线电视,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付费优惠。

为养老机构实施的供电配套工程定额收费、燃气配套工程收费,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鼓励其他经营性单位对养老机构实行收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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