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Amended

高新区管委会应当每年从其财政支出中安排不低于百分之十五的比例设立产业扶持资金,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等。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创新和研发的中小企业都可以申请资金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