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爱国卫生义务监督员。爱国卫生义务监督员对本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社会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有关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对违反有关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劝导或举报;
(三)负责同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委托的其他爱国卫生管理工作。
爱国卫生义务监督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佩带标志或出示证件。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