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2
In force行人、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元罚款:
(一)在机动车道内行走、滞留的;
(二)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三)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的。
行人、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
(一)在车行道上拦车、带路或者从事兜售、发送物品等妨碍交通安全活动的;
(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三)扒车、跳车、追车或者抛物击车的。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