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Chapter 2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Article 13Amended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没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计算;(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