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河道防洪岸线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福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防洪岸线。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负责辖区内河道防洪岸线的日常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