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Amended

国外下列宗教出版物和其他宗教用品不得进入本省:

(一)超出个人自用数量,且不属于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范围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的。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