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并上缴国库。

市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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