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Chapter 6 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Article 45Amended无线电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进入相关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取证,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材料和文件,询问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实施必要的技术性措施,制止或者阻断非法无线电发射;(二)查封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或者暂扣无线电发射设备。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