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Repealed

县级以上(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主管技术市场工作,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工商、税务、财政、物价、外经贸、农业、知识产权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