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支持上级国家机关在自治县开发资源,兴办企业、事业。自治县内隶属上级国家机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照顾自治县的利益,照顾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大化、岩滩电站所交的企业所得税属自治区财政收入部分,大化瑶族自治县享受自治区一定比例的照顾。

自治县享受国家兴建的大化、岩滩、百龙滩电站的地方留成电量,按照国家的规定核实,保证自治县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电。

大化、岩滩、百龙滩库区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应照常交纳电费。移民生产中的高扬程提灌和围堤排水用电,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给予电价优惠。

Local Regulations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