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申请采矿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取得的矿产资源勘查报告和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储量;

(二)有与所建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

(三)有所建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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