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为经济困难的个人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