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自治机关积极发展城乡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加大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加快健全和完善以自治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疾病防疫控制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发展中医中药事业,挖掘整理和扶持发展民族传统医药,重视瑶医瑶药的研究和开发利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建立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搞好妇幼、老年保健工作,努力提高各族人民的健康水平。
自治机关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医疗机构。
自治机关积极培养和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对有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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