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自治机关依法保护和管理自治县的自然资源,对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由自治县开发的资源,在不违背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由自治县优先合理开发利用。自治县的资源开发项目依法享受上级国家机关优先安排以及在投资、金融、税收方面的扶持和照顾。

Local Regulations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