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Amended

对保护水产资源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检举、制止破坏水产资源行为的有功人员,县(区)人民政府或市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给予表彰、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