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Repealed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因国家建设需要提前收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拆迁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妥善安置和补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经营场地及其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