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矿业活动中废弃的槽、井、孔、坑必须进行封闭或者填实,恢复到安全状态。

矿山设计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毁坏。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